培养目标
自2007年成立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以来,各方面的改革试点工作稳步开展,在学科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获批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传统学科基础进一步加强,形成私法学、公法学、法理学三大学术特色群。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浙江省重点学科2个(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目前已设立了法理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海洋法、刑法学等二级学科博士点方向。
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特色学科方向培育初露端倪。中国法硕士项目(LL.M.)获批并已招生两届。生源来自于德国、意大利、美国、俄罗斯、泰国等多个国家。中国法博士项目(S.J.D.)已获批并启动招生。加入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成立了浙江大学海洋法律与治理研究中心,加快推动一流海洋学科建设;中心将成为国家海洋法律与治理研究的思想库和智囊团。成立了浙江大学中国地方治理与法治发展研究中心(筹)。成立了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环境资源能源法律研究中心,以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科点为依托,以环境、资源、能源法为专业领域,联合培养环境能源法方向法律硕士。以光华法学院为主要发起人的中国法治指数研究,引发学界和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
经过多年的建设,形成了若干优质学术梯队。除了私法学、公法学和法理学三大学术特色群,在诉讼法学科、国际法、金融法、环境法及知识产权法领域已形成优质学术梯队。
申请截止日期
每年开放招生时间:5月份
截至招生时间:每年6月底
录取要求
1、浙江大学法学学士(LLB)录取要求:
- 学历要求:国内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无国籍限制;
- 学科要求:学生需具备全球学科前1%的高中学科成绩,法学科目成绩应达到A级以上;
- 语言要求: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良好,应参加英语统一考试并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标准。
2、法学科目成绩要求A级及以上、英语能力需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标准,标准数字未公布。
3、无
4、详见最新官方招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