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清华大学 法学 博士项目的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创新思维、专业能力和领军潜质的高层次研究型人才,能够在法学领域进行独立、深入、创造性研究,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国际视野,具备扎实的法理、法史、法律制度和法律方法的基本理论素养,具备批判性思维、创新性方法和解决复杂法律问题的能力,能够在国内外法学领域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为推动法学学科发展和法治建设作出贡献。
申请截止日期
清华大学法学博士每年开放招生一次,招生的截至日期为每年的3月31日。
录取要求
硕士学历、学位和其他具有相当水平的人员均可申请。
无需托福、雅思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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