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普通法普通法硕士|普通法硕士

Master of Common Law [MCL]

秋季 1学分 法学院
项目地址

培养目标

普通法硕士课程专为非普通法适用地区(特别是中国内地)的法律专业毕业生而设,他们希望获得香港及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普通法专业知识。

课程涵盖一学年的全日制学习。教学以英语进行,因此考生应具备足够的英语水平。。

申请截止日期

申请截止日期

大陆- 2022年12月28日(星期三)下午12时正(香港时间)
- 2023年2月28日(星期二)中午12时(香港时间)

录取要求

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条件,才有资格就读本课程:

(a)遵守《总则》和《研究生教学课程规定》;而且

(b)持有非普通法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学士学位,并至少取得二级荣誉学位或同等资格;而且

(c)如考生以香港以外的大学或类似院校的学历申请入学,而该院校的教学及/或考试语言并非英语,则须符合一般规例G2(b)所订明适用于较高学位的大学英语语文规定。

学院对雅思和托福考试有具体要求*:
托福(笔试):593分或以上
托福(网上考试):97分或以上
雅思:总分6.5分或以上

课程列表

中文 英文名 类型
论文 Dissertation
动物法 Animal law
仲裁实务、程序及起草 Arbitration practice, procedure and drafting
气候与能源正义的实践 Climate and energy justice in practice
比较宪法审查:理论与实践 Comparative constitutional review: theory and prac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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