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成立于1946年的清华大学建筑系是今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的前身,建筑系现主要承担建筑学一级学科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培养建筑学专业的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学科发展以吴良镛“人居环境科学”理论为指导,树立科学与艺术相结合、理工与人文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专业教育思想,建立了多系统、多层次的学科发展体系,同时,学科建设依托并受益于清华大学理、工、文、艺等多门类学科齐备的学术环境优势,形成了不仅建筑、规划、景观三位一体,并且与其他学科交叉融合发展的态势。截至2017年底,建筑系共有在职教师54人,下设5个研究方向,包括建筑设计及理论(建筑创作、建筑设计理论与评论、剧院建筑、博览建筑、校园建筑等研究方向),建筑设计与技术(参数化数字建筑设计、生态城市及绿色建筑、建筑空间与建构等研究方向),建筑设计与文化、社会、艺术(建筑策划、地域与乡土建筑、养老宜居环境、美术研究等研究方向),城市设计与理论(城市设计、城市设计理论、城市美学等研究方向),建筑历史与理论(中国建筑史、外国建筑史、建筑理论、建筑遗产保护等研究方向)。
申请截止日期
清华大学建筑学本科招生每年开放一次,截至招生的周期是每年的4月1日至5月7日。
录取要求
1、高中毕业证书、高考成绩单;
2、文化课(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均分不低于80(满分100);
3、艺术课(绘画、造型、摄影、设计相关课程)均分不低于85(满分100);
4、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总分不低于600分(750分制);
5、满足各省市自主招生要求时,可通过自主招生渠道录取;
6、通过清华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AADP)考试,并被录取;
7、满足清华大学平行选拔录取要求,并通过选拔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