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通过全面系统的法学基础教育和实践环节的锤炼,培养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理论知识和法律实践能力,具备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适应社会需求、有创新精神、具有一定法学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法学高级人才。
申请截止日期
上海大学法学学士每年开放招生的周期为每年6月15日至7月5日,截至招生的周期为每年8月31日。
录取要求
1、录取要求:
- 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明;
- 具备良好的语文表达和理解、分析问题的能力;
- 合法身份证明;
- 满足上海大学的相关招生规定。
2、无具体数字要求。
3、无空行,无空格。
4、上海大学法学学士(LLB)项目录取要求为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明,要求具备良好的语文表达和理解、分析问题的能力,并具备合法身份证明。其它相关要求需满足上海大学的相关招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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