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人权法硕士课程(LL.M)于1999年成立,以响应亚太地区对人权知识日益增长的需求。该方案侧重于全球关注的人权问题,包括亚太地区,并旨在营造一个积极的学习环境。
录取要求
(1)至少具有二等荣誉学位或其他认可的同等学历法律学士学位;(2)拥有法律以外的学科学位,并为此获得大学至少二等荣誉,并具有至少两年的相关经验和专业资格;(3)已获得英格兰和威尔士或本大学的普通专业考试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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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学人权法硕士|硕士
Master of Laws in Human Rights
人权法硕士课程(LL.M)于1999年成立,以响应亚太地区对人权知识日益增长的需求。该方案侧重于全球关注的人权问题,包括亚太地区,并旨在营造一个积极的学习环境。
(1)至少具有二等荣誉学位或其他认可的同等学历法律学士学位;(2)拥有法律以外的学科学位,并为此获得大学至少二等荣誉,并具有至少两年的相关经验和专业资格;(3)已获得英格兰和威尔士或本大学的普通专业考试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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