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香港中文大学研究院中国语言及文学学部开设哲学博士课程,为有志从事学术研究之学生在语言文字、古代文献、古典文学和现代文学等学术范畴提供学术专业课程并培养其独立研究能力。
录取要求
从公认的大学获得硕士学位;或者学士学位,通常具有上等或更高级别的二等荣誉学位,并且已经在该大学的硕士学位学习课程中注册了至少一年,并且具有研究能力;或者已在认可的大学就读博士学位的课程中注册了至少一年,并已被研究生院批准录取;或者获得医学系课程的MB,Ch.B.,或同等学历,或在特殊情况下,获得学士学位。申请者还必须拥有公认大学的中国语言或中国文学硕士学位。申请人应同时提交以下文件的印刷版和印刷版。该软拷贝应保存为PDF格式,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该部门。硕士论文的副本。研究建议书*(严格限制在8,000个单词以内,包括研究的主题,范围,结构和方法),并在单独的纸上附有参考书目。相关领域的学术著作样本(已发表或未发表)。中文个人陈述(不超过1,000个字)。*申请者还应以DOC格式提交研究计划书,并在计划书的末尾写下主要文字的总字数。根据该司的规定,超过字数限制的研究建议将不被接受。英语能力规定为本校研究院入学要求之一,一般必须符合此规定始能入学,其中要求IELTS总成绩不低于6.5分;或TOEFL网络考试不低于79分。根据研究院之规定,若申请人(1)持有由香港之大学颁发之学位及提交其证明;或(2)持有由英语国家之大学颁发之学位及提交其证明;或(3)所修读之学位课程以英语为教学语言并提交由院校发出之证明文件,则符合研究院之基本英语能力要求,毋须另外提交英语能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