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LLM(CFL)课程为学生提供世界一流的企业和金融法学术专业知识。 该方案为研究国内法和国际法以及在复杂的商业普通法管辖范围内通常出现的法律理论和实践的重要问题提供全面的资源。 香港是主要的金融中心; 香港活跃的经济、先进的司法体系、权威的金融监管平台,为知识研究提供了绝佳的背景,只有最具技术水平的司法管辖区才能与之匹敌。
申请截止日期
香港大学 公司法和金融法 法学硕士| Master of Laws|LLM每年开放招生和截至招生的周期如下:
开放招生:每年9月初开始;
截至招生:每年2月底结束。
录取要求
申请人必须遵守一般规例,并符合以下(1)至(3)项规定中的至少一项
(1)持有法律学士学位,并至少取得良好的二等荣誉或大学为此目的而接受的同等资格; 或
(2)持有法律以外学科的学士学位,并获香港大学为此目的而接受,并累积最少三年的实质性和相关经验,以及适当的专业资格; 或
3)获得英格兰和威尔士共同专业考试或本大学共同专业考试证书,前提是在这两种情况下,还获得了本大学或为此目的接受的类似高等教育机构的良好二等荣誉学位或同等标准的资格
课程列表
中文 | 英文名 | 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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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法 | Law of International Finance | |
金融市场监管 | Regulation of Financial Marke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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