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香港中文大学法学学士课程是一个全日制的四年学术学习课程,旨在拓展学生的知识视野,并为他们未来在各种职业中取得成功提供一个平台。 法学学士课程不仅是成为受人尊敬和有影响力的职业的第一步,也为学生提供工具和知识,使他们成为香港社会的一员。 学生将了解香港与世界其他普通法法律制度的共同遗产,以及香港在中国的整体地位。 法学学士课程不仅研究香港法律制度的实务要素,还从理论和规范的角度研究其基础。 透过这门课程,学生可全面了解香港社会赖以建立和运作的法律和法律原则。
申请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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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要求
JUPAS:
以香港中学文凭成绩申请的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最低要求:
最低要求水平
英语语言 5
中国语言 4
数学 3.
自由研究 3.
选修 3.
非“大学联招”的申请将按个别情况进行评估。 大多数非“大学联招”申请人申请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的依据是他们在IB、GCE高级程度考试或其他同等的中学资格考试中的成绩。
参加GCE/IAL课程的申请人,通常应在3门非语言GCE/IAL高级水平科目中取得AAA级或以上成绩,或在英语加2门非语言GCE/IAL高级水平科目中一次性报考。 同时选修数学和高等数学的学生只计算其中一门科目,不计算两门科目。 参加IB课程的申请人必须在45分满分中取得35分以上的成绩,并且在其余5门科目中每门都取得4分。
课程列表
中文 | 英文名 | 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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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司法审查独立研究论文 | Advanced Judicial Review Independent Research Paper | |
美国法律(暑期课程) | American Law (Summer Course) | |
航空法 | Aviation La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