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
根特大学法学博士项目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卓越的研究能力和学术素养的法学研究人才,能够独立进行原创性的法学研究,并在学术界或相关领域取得有价值的成果。
申请截止日期
根特大学法学博士(Doctor of Philosophy in Law | Ph.D. in Law)每年开放招生,截至招生的周期请咨询最新信息。
录取要求
博士培训课程和博士学位:需要B2的英语。
主管还可以确认您具有所需的英语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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