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东北大学1923年成立之初即设法科,1925年成立法律学系,章士钊等知名法学家曾在此任教。1993年恢复建制,开设法学本科专业,目前具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东北大学法学专业为适应国家全面依法治国的理念,面向法学教育从专业教育向职业教育转变的需要,以实现人文关怀与人文教育为基本目标,应用法学基础理论方法和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实践教学手段,突出法律与公共管理、计算机自动化控制等多学科综合和交叉的专业特色,致力于培养掌握法理学、宪法学、法制史、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经济法、国际法等法学科学领域的系统理论,调解、诉讼以及仲裁等法律争端解决技能,具备从事法学研究、法学教学、司法实务、法律服务等法律职业能力的复合型人才;能胜任在司法机关、政法委、监察委、律师事务所及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工作的复合型、实践型和国际型的高级专门人才。
东北大学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着眼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国际化视野的培养,注重全过程的动态培养,并以开放的姿态着力推进与法律实践部门的联系,毕业生均能够很好地融入社会。
申请截止日期
暂未找到最新信息,请以学校官方发布为准。
录取要求
1、录取要求:
-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 具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 无犯罪记录
2、无具体数字要求。
3、不空行、不空格。
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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